若非本系學生,須選擇雙主修或輔系本系或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,並符合師資培育中心相關規定。
有關師培中心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師培中心網頁。
【申請流程】
一、申請資格
◎學士:至少提供前一學期或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為全班前50%者,申請成績單時,請加註排名。
◎碩、博士: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75分以上。
二、申請時程:每年年初,請參閱該年師培中心的招生簡章。
三、如有報名上的問題,請詢問師培中心(03)890-6632 羅婉菁小姐
【課規說明】
須修畢教育專業課程(28學分)及專業科目(53學分)。
一、教育專業課程最低應修28學分,包括教育基礎課程至少4學分、教育方法課程至少8學分、教育實踐課程至少10學分。
二、專業科目:分為領域核心課程(必修5學分)、領域內跨科課程(必修12學分)及地理專長課程(必修33學分)三類,修課應符合課規相關規定。
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